这位调解员化身“救火先锋”!
发布日期:2024-05-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40岁的退役军人徐东,

是新北区薛家镇新晨社区的一名网格员、调解员,

更是小区居民的贴心人。

每一天,他带着一个本子、一支笔,

穿梭在社区楼宇之间,详细记录社情民意;

一张嘴说和百家事,

一双腿踏出和谐路,

兢兢业业地为百姓排忧解难。

“看不到他的身影,我出门买菜都不放心。”住在新北区顺园二村的张大爷说。

△徐东(右)攀爬到二楼窗户,准备救火

张大爷这样说,是有原因的。“怎么会有这么浓的烟味,赶紧去看看!”几个月前的一天上午,徐东在日常巡查中闻到烧焦的糊味,还看到张大爷家厨房的窗口冒出缕缕白烟。他立刻走到2楼张大爷家使劲敲门,扯着嗓子拼命叫喊,却始终无人应答。徐东想方设法攀爬到厨房外,隔着防盗窗,将灭火器的喷嘴对准火源,并小幅度左右摆动,火焰迅速得到控制。等张大爷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时,火已经熄灭了。

△徐东(左二)

徐东还是一名相当成功的调解员,为维护居民的权益寸步不让。3个月前,70多岁的赵奶奶到垃圾分类收集房扔垃圾,不慎在瓷砖上滑倒,导致左手手骨骨折。因赵奶奶与责任方关于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家属就委托徐东帮忙协助处理。

徐东仔细翻阅民法典和相关案例,随后与经营者——我市一家环保公司据理力争。徐东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限于合理限度范围之内。而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从场所或活动的危险程度、场所经营者对相关风险是否应当预见并防范、采取的防护措施、参与人员自身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垃圾分类房内并无任何提醒、提示等标志,也未采取铺设防滑垫等措施以防范居民可能发生的危险,可见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赵奶奶摔倒受伤有明显责任。

经过他多次耐心的依法说理和调解,环保公司最后愿意赔偿赵奶奶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5000元。徐东同时让该公司在垃圾分类房前设置了防滑垫和警示牌,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社区作为最小的城市单元连着千家万户。我能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守护群众安全,心里觉得很温暖。"——徐东

来源:常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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