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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发布日期:2016-05-06   来源: 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5日,我市召开应急工作推进会,苏石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常州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301库等6家单位与市安监局、交通局签订应急征用意向协议,一旦政府在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中需要相应物资,他们将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规定地点,并配备必要的操作和后勤保障人员,该做法将在全市推广,这标志着我市应急征用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日趋频繁复杂,政府应急任务艰巨。以往,我市大多以行政命令、行业指派或凭个人关系调取应急物资,2014年5月我市在省内首家出台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但由于无经验可循,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知晓度不高。今年3月31日下午3时许,一辆危险品运输车在沿江高速和江宜高速交叉处翻车,车上所载粗苯泄漏,需槽罐车驳载。从下午4点起,相关部门先后联系5家单位,这些单位均找各种理由不到场,直至晚11点,才有车和专业人士赶到。
  目前,我市已汇总整理了能源、粮食等14大类491项资源数据,初步建立了应急征用物资、场所明细目录。为进一步推进应急征用工作,推进会就应急征用实施程序、细化补偿方案作出部署,明确政府可在应急情况下向相关单位征用物资,相关单位在接到应急征用决定后,应立即予以配合,若不履行不配合,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被征用的物资、征所,政府则须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企业有义务配合政府进行应急处置,将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签订协议的常州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戴志清表示。政府与企业签订征用意向协议,可实现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有机结合,引导社会资源积极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效弥补政府储备不足,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发动、公众参与的应急工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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