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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微腐败”尤须下猛药
发布日期:2016-05-07   来源: 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5日媒体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江苏4起。细察之,这批通报对象有的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的是中小学校长,有的是街道办副主任,涉及的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可以说不少属于“微腐败”。尽管如此,纪检监察部门还是大张旗鼓予以查处和通报,这一方面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微腐败”不可小视。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微腐败”涉及的“层次”不高,金额不会太大,不值得兴师动众。其实,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拿涉案金额来说,权力不大金额却不小的“微腐败”并不少见。据报道,有的村支书涉案金额竟然超亿元,几千万者更不在少数,这其中,有的是财政反哺“三农”资金,有的是征地拆迁补偿款,有的是房产开发款。随着经济发展,这些资金只会越来越多,“微腐败”也只会越来越大。再从“层次”看,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他们从身边干部的情况感受党风政风好坏,“微腐败”一旦发生,对党的形象的损害并不比那些“老虎”低,因此说,“微腐败”需要“大关注”。
  应该说,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这其中,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普通的腐败不同,很多“微腐败”发生在监管、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神经末梢”,天高皇帝远,群众意见很大,而执法执纪部门却因“离得太远”,掌握情况不多、不深、不明,不能及时调查处理。这提示人们,对于那些远离“中枢”的“微腐败”,反而更需要留意。
  “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整治“微腐败”,尤须“下猛药”。这就要求我们,加深对“微腐败”危害的认识,改变“‘微腐败’无足轻重”等观念,改变“对‘微腐败’心有余而力不足”等情况,真正重视起来、行动起来,给“微腐败”以致命打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解决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人手不够、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等问题。“打虎”要高手,“拍蝇”也需要高手,只有群众身边的“护法金刚”强大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违法乱纪现象才会越来越少;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体制,从教育引导与积极预防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微腐败”问题。
  总之,只有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既除“心腹之患”,又出“疮疥之癣”,既治“已病”,又治“未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局面才能形成并稳固,百姓的满意度才能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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