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具体详情可以到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
附:就业管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经办机构名称 电话
1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88104837
2 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85127932
3 天宁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88123608
4 钟楼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86683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