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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常州采购中心调整收缴方式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 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3日从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减轻供应商负担,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采购中心对投标保证金收缴方式作出调整。
  据悉,过去对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为一单一收,提交方式复杂多样,交纳、退换保证金的手续颇为麻烦。“特别是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核对,必须专人投入几个小时才能完成。”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坦言。
  现在推出“诚信保证金”制度,规定预算金额低于50万元(含)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暂缓收取。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供应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有效期内可以多个项目重复使用。“诚信保证金”缴纳金额下调至1万元。
  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金额的选择主要考虑到适合于采购中心大多数项目,只有当项目预算金额超过规定数额时,才采用原来的办法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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