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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本级201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 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7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2017年度常州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从本月初开始启动,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20日。
  2017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150元/人·年,未成年居民180元/人·年,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430元/人·年。
  首次参保在街道人社所办理
  除在常高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含中小学在校学生)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至本人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集中缴费方式有变化
  新北区作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居民医保缴费试点区,有省保卡且原来未通过其他银行卡扣款缴费的新北区参保人员(主要是2016年度新农合并轨参保人员),本次参保缴费将通过省保卡缴费,参保人员需到省保卡对应银行激活卡的金融功能,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缴足保费,省保卡缴费一人一卡,不能一卡关联多人缴费;天宁区郑陆镇居民由当地村委组织集中缴费;其余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参保人员的居民医保缴费仍按原方式原渠道,通过协议扣款关联的银行卡进行扣款缴费。
  信息变更要及时登记
  人社部门特别提醒:
  一、已年满18周岁且仍在常州市本级就读的在校学生(除大学生),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需携带在校生证明,至市社保中心2楼居民社保科办理续保认证手续,按“未成年居民”续保缴费;
  二、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不在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应及时至原参保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信息变更参保人员类别,按“非从业居民”续保缴费,否则将作中断参保处理;
  三、参保未成年居民考入全日制大学,如在常高校就读的,由高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仍可使用原《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就医,若已领取省保卡并激活居民医保功能,则须使用省保卡就医;如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停保手续,避免与外地重复参保;
  四、如遇到参保人员死亡、户口迁出市本级统筹区、服兵役等特殊情形,应及时到原参保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停保手续。此外,参保人员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变更也应及时到原参保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有疑问,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致电0519-12333咨询,同时可以关注“常州社保”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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