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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创业贷”:重点服务于“两无四有”企业
发布日期:2016-10-0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财政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第二期)管理办法,省市财政共同出资与工行合作,日前推出“小微创业贷”。“小微创业贷”设立常州市“小微创业融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亿元,按照1:10放大,撬动20亿元小微企业融资。
  “小微创业贷”重点支持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纳税记录的“两无四有”小微企业。
  “小微创业贷”单户融资额度,原则上以法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原则上控制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不再收取任何担保费和融资手续费。
  “小微创业贷”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由小微创业融资基金与银行风险分担,对于在贷款投放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垫付和风险代偿。
  为了切实做好“小微创业贷”工作,市工行加强对“小微创业贷”专业化运作。成立审批团队专职审批“小微创业贷”融资业务;简化审批流程,实施评级、授信、贷款三合一流程,承诺融资手续办好后,一天内到账,全部贷款流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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