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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学习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6-10-2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10月27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注意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通知指出,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通知要求,要分层次组织学习。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党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突出抓好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学习。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推动高级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为全党作出示范。
  通知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分两个阶段进行。从全会结束到明年春节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全方位、大力度宣传阐释全会精神,迅速形成规模、形成声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从明年春节到党的十九大召开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加强深度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阐释,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引向深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中央宣传部10月28日下午举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负责同志,介绍全会情况,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组部副部长齐玉介绍,《准则》共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主体部分,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说,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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