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本部介绍
组工动态
要闻导读
县区传真
专题专栏
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
首页
>>
组工动态
>>
组工动态
>> 内容
【组织人事报】江苏常州市试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双签字”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江苏常州市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本人与配偶“双签字、共负责”制度。明确要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不仅需要干部本人签字,还需要配偶签字,打消了少数干部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心存侥幸的心理,有力确保了报告事项核查不留错漏、干部监管不留“真空”。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承办: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