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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河长制”将覆盖常州市村级以上2729条河道
发布日期:2017-05-0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治理、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于4月27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市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工作。这是5月8日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常州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域面积525平方公里,占市国土面积的12%。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江河湖库资源,事关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2013年3月28日,常州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41号),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每年投入管护经费超过4500万元,有力促进了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但河长制总体上还属于初创阶段。
  本次《实施意见》在2013年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在组织架构、覆盖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比如,在组织架构上,以前是三级河长,本次全市将落实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 以往只局限在某条河、某个段面设立河长,本次增设了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辖市(区)、乡镇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覆盖范围上,由单一的骨干河道升级为各类河道、湖泊、水库,覆盖村级以上河道,共2729条(段)、5367.8公里。
  新河长制工作任务由点到面进行了全面升级。2006年,起源于太湖地区的河长制以水质达标为主要目标,2013年实施的河道管理河长制则是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三个安全为基本立足点。本次河长制则进一步强调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并举,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等内容。结合常州实际,明确了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推进河湖长效管护、强化河湖执法监督、提升河湖综合功能等八项任务。
  根据常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到2020年,全市现代化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国考断面水质优于III类水比例62.5%,水十条省控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和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下一阶段,常州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河长制办公室, 5月底前四级河长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6月底前配套制度全部完善到位,上半年全市基本建立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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