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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重点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发布日期:2017-06-02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6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出台17条政策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据市委农工办合作经济处处长张建听昨天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4种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每一种形式还可以再细分,比如农民合作社,在常州就有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民宿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骨干,其特征是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从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营形式,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之一。
  据了解,常州农业现代化水平在江苏处于领先,4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常州获得全面支持和较好发展,形成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
  比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新北区孟河镇农民陈国东第一家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常州市国东家庭农场”以来,截至去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已有2515家,劳动力9051人,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6789人,经营土地面积35.7万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全市农民承包耕地面积的61.1%。2016年,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在10万-50万元的有1275家,超过家庭农场总数的一半。而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3190家,拥有成员71.9万户。
  再如,农业龙头企业。截至去年底,常州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6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带动农户143.8万户。这些农业龙头企业是常州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去年,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662.68亿元、利税12.6亿元。其中,凌家塘市场、夏溪花木市场两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第二和第一。
  从市农委了解到,常州将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作为推进常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之一。
  今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同时,培育优秀家庭农场和星级示范社各40家以上,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办、国办“17条”出台后,常州不排除出台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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