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起,在常州工作的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统一在平台上操作,不再需要多头跑。
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要求全国各省、市在2017年6月底前接入平台。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在该平台上为跨省、市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此举方便了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而且办理时间短、效率高,同时还确保了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因工作需要,职工从外省、市调入本市工作,且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理后,公积金中心将通过该平台对职工身份、账户、转入资金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常州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凡职工调离本市或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已在外市落实新工作单位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常州公积金中心通过该平台收到外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外市公积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