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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更加”在常州 (4):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17-10-12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常州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一张民生保障的“兜底网”越织越密。
  一
  2016年起,常州190多万农民正式告别“新农合”,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5年来,常州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通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2013年1月起,开始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不同人群之间大病保险政策相对统一、待遇公平一致,2015年大病保险实现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全覆盖。2016年,启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保合一”,新北区19万新农合参保居民并入市本级居民医保,武进区城乡居民医保与市本级统筹区接轨,金坛、溧阳也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全市范围的居民医保城乡统筹。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市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截至2016年底,企业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88.31万人、194.04万人、111.57万人、120.20万人和114.03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7.43万人、198.65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起,常州连续12年以10%以上的增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近两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016年起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7年主城区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通过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分别减轻6个和12个百分点,目前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等也稳步提高。
  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3年,在省内率先实现大市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服务,率先实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免费领取养老金服务全覆盖。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达81%,78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名单,21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名单,同时正在抓紧医院程序改造,近期7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纳入跨省联网结算。在全省率先推行市级社保业务分板块式综合柜员制经办,老百姓排队办事时间平均减少20%。加强12333咨询服务效能建设,年咨询电话呼入量达140万个以上。
  二
  今后一个时期,常州将进一步突出民生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拓展工伤预防实施项目,推进工伤康复,实现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按要求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力推进主城区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优化整合。
  坚持人人享有基本保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扩面、动态管理,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职工社会保险,鼓励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继续推进建筑业等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参保政策,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继续采取政府补贴、公益捐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帮扶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
  健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措施,加强待遇支付稽核检查,防范骗保欺诈行为。拓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减轻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制度,提高基金调剂防范风险能力。推进医保基金智能监控,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减少不合理费用发生。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建立统筹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实现个人和政府保费合理分担、同步增长。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补充保险的经办管理。
  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进经办管理服务资源整合,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经办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打造线上线下网厅一体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畅通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道。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机制,解决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题。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异地居住、灵活就业和居住在农村的企业退休人员为重点,创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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