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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启动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
发布日期:2017-11-1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16日从常州市民政局获悉,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日前正式启动,该保险项目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相较以往,保额提高一倍,并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及常州本地区的实际,首次将巨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和雪灾引起的人身伤害责任纳入理赔。
  因全球气候变化,近年来常州遭受台风、暴雨、洪涝、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频率不断上升,给全市居民造成了人身伤害与财产的损失,为继续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给全市居民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根据2014~2016年常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开展情况重新修订了保险方案,在常州市区(包括武进、新北、天宁、钟楼、金坛)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
  其中,常州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适用于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居民(不受年龄限制);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适用常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自住房屋(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每年2元,保障对象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户籍居民共计291万余人及在灾害中因抢险救灾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非户籍施救人员由市民政局出具施救证明)。
  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每户每年2元,保障对象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近111万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其中又分为普通居民家庭和特定居民家庭两类。特定居民家庭是指列入民政低保的家庭。保险标的为近111万户籍家庭户籍所在地自住房屋建筑物(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龙卷风、飓风、台风、暴风雨、冰雹、雪灾持续48小时作为一次事故;地震、海啸、潮汐、火山爆发持续72小时为一次事故。保障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2020年7月19日。保险人承诺一旦接到被保险人或保障对象出险报案后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在定损依据双方都明确条件下出具定损清单并交由保障对象签字认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收全理赔材料后,出具案件收讫留置单并于7个工作日内结案,并在赔偿限额内足额支付赔款。
  赔偿标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最高可达20万元,“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最高可达10万元。在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中,特定居民家庭出险后在定损金额基础上增加20%救助费用(最高为每户责任限额*120%)。
  一旦受灾,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居民可在48小时内拨打95518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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