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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即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严重的地区之一。至2017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7.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3.1%,位于全省前列。老龄化社会扶养负担大,尤其是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重,常常存在“一人失能、全家受累”的问题。由于护理保障不足,不少失能老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对医疗护理服务的迫切需求,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国15个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城市及2个重点联系省份均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并落地实施,我省已实施长护险的城市中除试点城市南通、苏州外,非试点的徐州也已于去年7月正式实施。那么,常州在这方面已进行到什么程度呢?
  自2016年起,常州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常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提案。在今年两会期间,彭伟中等18位市政协委员共同提出了《关于推进老年人医养融合事业的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发展老龄事业,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早在2014年,常州人社部门就与常州大学合作开展《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常州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课题研究工作,为建立常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预先“备课”。2016年,出台《关于实行常州市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医疗专护病房分类管理的通知》,梳理专护病房运行现状,分析重度失能人员的分布和费用情况,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打下基础。
  今年,市人社部门将建立常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2018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调研、论证,以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目前长护险实施方案已形成初稿。同时,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常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在武进区先行试点,并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推广到全市。
  实施方案中,长期护理保险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即建立以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基金划转相结合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为其本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长护险的实施范围将覆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实现城乡统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治疗病情基本稳定,并经失能等级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可按规定享受相应保障待遇。保障项目按照服务需求设计,突出基本保障定位。护理服务分为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和医疗机构护理三种形式,保险待遇向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倾斜。同时,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做好长护险与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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