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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8-08-1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要通过着力塑造高质量的管理明星城市,使常州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高度统一,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管理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张响亮名片。今年,常州将制定《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涉及数百万市民,更是塑造高质量管理明星城市的基础工程。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前往天宁区、钟楼区开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并举行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盛建良、蒋自平参加调研。
  13日,《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全文刊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智夏介绍,《条例》(草案)已于6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一审,此次公布的《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在充分吸收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条例》(草案修改一稿)通过常州日报,市人大、市政府网站和“常州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后,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市人大已收到很多信息反馈。他告诉记者,因该《条例》涉及千家万户,立法要求很高,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慎重,下一步,还将继续开展调研,更加广泛听取民意,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使《条例》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并具有操作性。
  记者注意到,两场座谈会座无虚席,参会人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工作者、物业公司代表、业委会成员及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代表。参会人员发言十分踊跃,分别从各自角度阐述对住宅物业管理现状的看法,并对《条例》提出修改建议。大家普遍认为,小区物业管得好不好,关乎全体市民的幸福指数。住宅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很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要对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权、利,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和谐。
  白云萍指出,市人大担负着全市立法和监督的重要职能,为塑造高质量管理明星城市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是一项惠及全体市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公布后,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很多单位和市民为法规的修改完善倾注了大量智慧和心血,为立好这部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她表示,市人大将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立法调研,收集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和认真吸收,全力把这部民生法规立成一部有特色、可操作的好法、善法,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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