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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3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入“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8-12-24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州金坛区出台《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意见》后,首批3家失信企业“黑名单”上网公示。
  该区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格动态管理及加强组织领导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其中,具有克扣一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克扣10名以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合计在6万元以上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种行为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通过中国金坛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信用常州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可真正让欠薪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利于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其形成“不敢欠薪、不愿欠薪”的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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