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民企发展,营造安全有序、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在2014年10项措施的基础上,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服务民企发展新10项措施。
新10项措施明确要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比如,对于民企受到侵害的各类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把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民企创新创业行为;对民企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在保证办案的前提下,要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推行涉企案件快速侦办,坚持破案抓人与追赃挽损同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另外,公安部门本着“便企、利企、护企”的原则,在窗口服务、行政审批、合成服务、健全监督评议问责机制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和“不见面”网上政务,编制服务措施清单,方便企业快速高效办事。对于企业涉及公安服务的诉求、咨询,实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答复,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