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首部涉及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常州市市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志忠2月28日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弥补了缺乏对源头的管控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的考核等问题,明确设立了由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具有政府职责清晰、源头管控强化、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消纳场所建设设置科学、诚信考核严格等特点。
《管理办法》在源头管理中提出了鼓励运输招标制度,明确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渣土交由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或者个人承运。一旦违规,施工单位将依法要受到1-10万元的罚款。
《管理办法》明确了常州市建筑渣土运输实行运输限时和禁区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建筑渣土运输时限和禁区范围,并要求运输车辆不得违反所行驶道路的限速规定。同时,强调了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纠正了常州市建筑渣土运输企业目前采取的松散型管理模式。
目前,常州市有建筑渣土运输企业27家,拥有816辆渣土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