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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出台科技创新新政 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日期:2019-03-09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高新区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科技创新政策意见》,通过聚焦和支持源头创新,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性现代科创中心,更好地支撑引领全区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常州高新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此次“新政”分重点突破支撑转型升级、营造创新创业生态两大类。
  重点突破支撑转型升级类政策,紧贴“两特三新”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创新项目的研发投入、设备购置、房租、贷款利息等,原则上给予创新主体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支持。同时,搭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对以整建制、全团队方式引进的重大创新创业载体,或以项目经理制自主组建项目团队、实施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的重大创新创业载体,原则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支持。
  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类政策,围绕创新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三大方面,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贯标、产学研合作、孵化器或加速器建设等工作的奖励力度;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总结、分析了常州高新区目前的优势和短板;新增了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奖励,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奖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优秀的奖励,开展离岸研发的资助,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奖励,新设立创业孵化载体及其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新增举办高质量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补助,以及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优秀的奖励。
  “新政”明确,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或加速器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并支持孵化毕业企业向区内转移,对有用地需求的优先解决建设用地土地指标,对有购置研发、办公、生产用房需求的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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