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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正式实施
明确站点命名和广告发布要求
发布日期:2019-03-26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本月起,《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于去年8月30日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是常州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5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常州市首部交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52条,围绕强化公共汽车客运发展保障、优化运营管理体制、提升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聚焦乘客权益、驾驶安全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常州市的立法特色和亮点。
  保障公交客运优先发展写入条例
  《条例》明确了公共汽车客运具有公益属性,保障优先发展。
  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求政府加大投入,将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落实财政补贴。
  在规划建设方面,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并将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客运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范,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大型建设项目时予以落实。
  在路权保障方面,明确了推进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发展大运量快速公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交通标志、标线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提升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水平
  在服务规范化建设方面,要求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规范、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对公共汽车客运服务中到站不停、争道抢道、与乘客发生冲突影响行驶安全等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情形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在强化考核监督方面,《条例》明确了每年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议并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将考核评议结果和企业信用状况作为衡量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线路运营权管理的重要依据。
  在公共汽车场站、站台等客运服务设施的产权、管理主体方面,《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明确了制定管理规范、确定日常管理单位、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等四项具体职责。
  全方位维护乘客权益
  《条例》要求推进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无障碍出行服务;规定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在运营中为老、弱、病、残、孕等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等要求;明确对伤残人员、老年人、中小学生等特殊人群实施优惠乘车,优惠乘车的范围、条件、优惠时段、标准等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
  大力推进绿色出行、智慧出行、便民出行,要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加大节能环保和科技投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及时提供出行查询、应急报警等信息,为网络充值、移动支付等提供便捷条件。
  保障公共汽车客运运营安全
  《条例》明确了车辆报废程序,规定公共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使用、技术和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确需报废的及时报废;要求对公共汽车客运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技能的日常培训考核;要求在重点场站、线路和时段配备乘务管理人员,跟车加强反恐及安全防范;要求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应当在看护人的陪护下乘车。
  《条例》对辱骂、殴打或者其他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驾驶员的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在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之前就已考虑制定,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公共汽车线路、票价调整有章可循
  在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设置和调整方面,《条例》要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公共汽车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指导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优化调整客运线路和运营时间,并对临时调整客运线路、终止客运线路经营的时限和程序等进行了规定;要求优化调整客运线网过程中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强化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在公共汽车票价的制定和调整方面,《条例》进行了程序性的规范。在调整主体上,规定公共汽车票价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在调整依据上,要求应当遵循鼓励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社会公众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财政补贴能力和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等因素。
  明确站点命名和广告发布要求
  《条例》严格按照《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的要求,明确了设置公共汽车站点名称应当遵循方便公众识别、同站同名的原则;站点名称一般应当与当地标准地名统一,可以使用所在道路、文物古迹、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标志性建筑物或者其他和当地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公共设施的标准名称命名。
  在利用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发布广告方面,《条例》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发布广告的音量应当符合服务规范,不得影响到站提醒和乘客乘车舒适度。同时,鼓励公共汽车车载视频播放即时新闻、公交动态、城市介绍、便民信息、爱心公益广告等内容。并鼓励车载视频播放公益内容展现城市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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