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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立法工作又有新进展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二审通过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地方立法工作又有新进展。4月26日闭幕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一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将按有关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去年12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会后,按照有关程序,该法规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了多轮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本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修改稿充分吸收、采纳了一审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同时,有部分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4月25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修改意见,并据此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4月2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条例草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
  此次表决通过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共七章58条,涵盖“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和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条例内容作出解读。
  《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2019年立法正式项目。近年来,随着常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数量持续攀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已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交通安全,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交通畅行工程”和“平安交通”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道路交通安全,连续两年将《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今年正式列入年度立法项目,希望通过制定一部切合常州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的立法保障高质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共计8章78条。立法架构承接上位法,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协同共管、依法治理、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重点围绕人、车、路、环境四大基本要素,结合常州市实际,对上位法中重要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旨在系统化书写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白皮书”。条例(草案)将于近日在本报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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