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获悉,武进区总工会在常州市率先出台《关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解决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兼职较多、事务繁杂、精力不够,非公企业工会工作难以量化评价等现实问题。
该《办法》的补贴对象是工会会员数在100人(含)以上且独立建会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或承担日常工会工作的副主席。具体补贴发放标准分三档:一是工会会员100人至499人,每年度补贴基数为3000元;二是工会会员500人至999人,每年度补贴基数为3500元;三是工会会员1000人(含)以上的,每年度补贴基数为4000元。
据了解,补贴发放原则坚持权责一致,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补贴与所在企业工会工作相挂钩,做到补贴发放与履职业绩相符。坚持量化考核履职绩效,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基础分和附加分的量化指标来评定考核结果。考核优良和优秀的,按相应档次补贴基数适当上浮10%-20%;考核不合格的,则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