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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88条 条条明确要求和实施部门
发布日期:2019-11-08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常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常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年)》,并明确相关实施部门。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6个方面共88条,主要体现五方面特色:
  一是在坚持问题导向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制定了新措施,包括督促所有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重大隐患清单制度等。
  二是在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强调要把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强和规范各级安委办建设,理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常州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新规定,明确对严重失信企业的各项联合惩戒措施,将企业诚信承诺推进情况列入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督促企业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总监制度。
  四是在加强源头管控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强调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严格产业用地准入要求和规划管理,明确对新增钢铁、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五是在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新标准,强调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力量,要求各级开发区、乡镇(街道)等强化安全监管力量,确保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规范化建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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