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天宁区委组织部推出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优化工作服务举措15条,打造担当履职、主动服务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切实引导、支持、服务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 开通区委组织部综合服务热线。
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党员群众、人才企业和各级干部如有服务需求,均可拨打综合服务热线,区委组织部将第一时间响应办理。
2. 实施党员组织关系“不见面”接转。
疫情防控期间,有需要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可通过服务热线电话办理。
3. 拨付党费专项资金用于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购买防护物资、配备消杀设备等。
4. 启用区级党内关爱资金,帮扶重点对象。
对于行动不便、高龄独居等存在特殊困难的党员群众,基层申报、区级统筹,发放临时一次性困难补助。
5. 发展党员名额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
对于在疫情防控一线信念坚定、工作表现良好的医务工作者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不设名额限制。
6. 调整党费收缴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党员集中交纳党费,适当延长基层党费缴纳时限,通过试点线上交纳党费、结合防疫走访收缴等多种方式灵活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对于特殊对象,一事一议作出缓缴、少缴乃至免缴决定。
7. 用好各类党群服务阵地资源投入防疫斗争。
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党群服务站点,在做好卫生消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就地转为防疫物资临时储配点和志愿者休息站等。
8. 注重激励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将在防疫一线勇挑重担、担当作为的表现情况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5A晋档升级的重要参考。
9. 加大对一线班子和干部关心关爱力度。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适当扩大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及时表彰奖励,大胆提拔使用或优先晋升。
10. 干部人事审批相关工作采用电子审核。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智慧人事系统或PDF扫描等方式进行办理。
11. 人事档案查询服务实行电子化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人事档案查询需求的,可由区委组织部代为查核复印,并以传真方式递送。
12. 适当放宽人才项目落地时限。
对已经通过区第十二批龙城英才计划评审尚未注册落户的人才项目,可暂缓企业注册、社保缴纳等手续。
13. 协助人才企业开展疫情防控。
区委组织部牵头协助辖区人才企业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14. 代办、协办人才企业政务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由区委组织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人才企业办理税务、社保等政务服务。
15. 强化机关作风监督。
在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通过综合服务热线向区委组织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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