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动态 >> 要闻导读 >> 内容
 
常州市作风大转变 效能大提升
发布日期:2020-06-28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建设项目审批“三案同办”提升效能 原来要6个工作日 现在只要半天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申请利用厂区现有土地建一座能源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北(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对项目申请表、现势地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申请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现场帮助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半天时间就完成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推进建设项目“三案同办”,即以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需要依次到不同部门申请、报送材料、等待审批,现在改为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后,申请人只要到一个窗口、一次申请、报送一套材料,现场就能拿到审批结果。
  “三案同办”便利了办事单位,提高了行政效能。原先“三案分办”依次审批,完成审批总共需要6个工作日。现在“三案同办”并联审批,只要半天即可办理完成。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为多家企业、多个项目进行“三案同办”,并逐步成为主流审批模式。
  这一变化的本质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其中,为做到“三案同办”申请材料现场同时填,工作人员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申请材料发至乡镇建管所,让乡镇报件员帮助申请单位填报,并由专人现场指导。个别项目在报审中可能会卡在某个疑难问题上,往往涉及规划、市政、自然资源利用等多个部门。这时,各部门就及时召开协作专题会议,一事一议,并定岗定责定人,做到“三案同办”在部门间无缝衔接。
  常州高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承诺即可开业
  原来,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人要准备13项材料,还要所在区行政审批局对照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整个审批流程大概需要45天。6月22日,新北区龙之韵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新北区技来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经办人到该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都当场领取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这项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得以大大缩短,得益于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抢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国家级高新区扩大试点的机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模式。当天,该区还有常青藤人力资源(常州)有限公司、京洲联信常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分别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代理记账许可证。
  实行告知承诺制,是“证照分离”改革的一大亮点,它改变了部分审批事项过去需要实质审查甚至现场勘查的审批模式。企业只需要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审批机关提交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经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具备许可条件,就可当场领取许可证。这一举措大幅度节约了企业的申请成本,也加快了企业开业速度。
  “证照分离”改革,是2020年常州市、区两级工作推进专班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以来,常州高新区在总结前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抓住这轮改革全覆盖的机遇,加快梳理事项清单,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类方式开展审批制度改革。此次通过告知承诺制的实施,率先启动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扩大在常州市的试点。该制度实施后,相关主管部门会在一定期限内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核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
  据悉,到本月底,常州高新区首批14项告知承诺事项将全部推出,有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下一步,该区将全面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扩大试点,积极响应稳就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计划推出“十大民生小店套餐办”服务,充分激发小微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
  常州市武进区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办证时限从15天压缩至3天
  武进区税务局与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通力合作,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日前,两家单位通过调整优化窗口设置,建立“不动产+税务”联办窗口,采取集中办公、信息共享、内部流转的方式,将受理缴税及不动产权证登记集成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
  据介绍,优化窗口设置后,申请人可通过网上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现场办理时只需排一次队、交一套资料,受理、出件均在一个窗口办理。同时,为方便群众,窗口还提供邮寄送达证件服务。
  目前,集成业务主要针对个人二手房交易。下一步,将继续优化集成服务流程,扩大办理业务范围。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承办: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