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城市发展的红线。
常州市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形成一个理念
仅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就有4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5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领导多次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对国务院督导组把脉会诊开出的问题清单,常州市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逐个过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工作责任。
在年度辖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中,常州市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将“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高质量考核共性指标,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单独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要求。
同时,将安全生产列为每轮市委巡察工作的监督重点,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开始,将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方面承担的职责和存在的问题编入《巡察工作手册》,并及时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形成一批制度
常州市深化落实市委常委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固化形成市委常委联系板块、分管副市长负责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网络,并研究出台《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
为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出台《辖市区党委政府、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明确辖市区党委政府和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考核评价指标20条。
为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常州市研究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等5项制度。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定了《常州市市级部门及省驻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市安委会41家成员单位、16家有关部门和省驻常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出台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针对各行业领域特点,分别明确3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主要突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起数和死亡人数、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4个方面。
形成一套机制
要想抓好安全生产,就不能隔靴搔痒,要真抓、实抓、细抓、创新抓。通过半年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常州市对如何形成一批有效机制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
严格落实安委办实体化运作,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此,常州市明确市应急管理局核增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增设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巡查督查处,增核科级领导干部4名,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在市级层面26个部门增挂安全生产监督处牌子,明确3-5人编制,为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供队伍支撑。从运行情况看,市区两级安委办统筹、牵头、协调、督办等作用的发挥较为明显,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较为顺畅。
同时,将专项整治与监管执法有机结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精准执法,持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此外,常州市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进行探索,开展“三联合”“三推进”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在省内率先实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探索在城市发展中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指标设计,从而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引领。
落实一批措施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常州市对全市347家危化品企业开展风险分级工作,完善危化品“一张图一张表”。目前,已有319家完成申报,173家确定了风险等级。同时,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化工企业实行红橙黄蓝分级分类管控,如果排查出选址、规划、配套功能设施等六个方面存在的20项隐患和不符合项,则初步评估都为C级。此外,按照新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重新辨识,全市11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全省率先接入省应急管理厅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数据平台,提前完成应急管理部建设要求。
常州市还结合“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在上半年开展了监管平台的操作员培训会,在助力推动专项整治的同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会切实利用好专项整治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变应急为常态,提升全市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长效常态,从而推动常州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竹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