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副主任盛建良、蒋自平,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辖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学习。
《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严格对照《民法典》规定,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对《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执行,推动《民法典》在常州市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和实施。
学习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智夏对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历史进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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