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更好了,身边的小河变清了,这是近年来许多江苏人可知可感的变化。
数字也验证着这份感受——2019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实况),比2015年下降21.8%,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5.7%,降低至上世纪80年代水平;104个国考断面优Ⅲ类断面比例达到78.8%,较“十二五”末高17.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劣Ⅴ比例较“十二五”末降低3.8个百分点。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天更蓝,“十三五”以来我省着力优化四个结构:一是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大力压减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化解粗钢产能,退出低端低效产能项目。二是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目标。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减煤,扩大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到所有燃煤机组,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积极发展新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全国领先。三是稳步调整运输结构。积极引导公路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实施柴油货车和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船燃油整治,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方案,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推行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四是进一步改善用地结构。建立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建厅轮值会商制度;出台《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长江经济带负面发展清单实施细则》。
江苏是全国水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因此,我省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可喜的是,“十三五”以来,我省国考断面水质呈现明显好转趋势,优良水质断面比例逐年显著增加,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断面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全面下降。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表示,在水质改善方面,我省一方面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一方面加强重要水体保护。长江干流江苏段10个断面均为Ⅱ类,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断面优Ⅲ比例91.1%;强化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太湖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湖泊营养状态从2007年的中度富营养化变为轻度富营养化,连续12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加大洪泽湖保护力度,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资金3.1亿元,着力强化“清水北送”保障,认真落实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规划,加强大运河沿线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累计完成供水40多亿立方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我省还强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累计关停低端落后和高污染化工企业2822家,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近5300家。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十三五”规划》,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800余座,污水主干管网约5.5万公里,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近1800万立方米/日。与2008年相比,全省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数量增加2.7倍,污水处理能力增加近1倍。目前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县城污水处理率接近92%。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我省13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计413条,长度约910公里,已全部完成整治,累计完成投资约90亿元。
为加大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我省启动农田轮作休耕、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畜禽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厕所改造等重点工作,目前全省1.2万个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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