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国家文物局日前公布2020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由常州市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的“某公司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建设工程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致函省政府办公厅,对常州予以通报表扬。
2019年1月31日,市文广旅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文保中心转来的案件线索:某公司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开展工程建设。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建设工程常州段进行了检查。由于施工面积较大,施工机械较多,传统取证方式难以全面、完善、直观反映现场真实情况,执法人员利用航拍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拍摄,随后对该工程建设方进行检查,询问相关情况。经调查取证,得知该单位在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未经考古调查、勘探,且未向省、市相关文物部门申请,就开展工程建设,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2019年2月,市文广旅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常州市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部署,不断加强文物保护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守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
常州不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强化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执法方式。2017年,常州市被列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三项制度”唯一试点城市。2019年,常州支队承接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查研究课题,深入推进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升级执法装备,完善执法记录,严格记录归档,配备了移动执法平板、便携式打印机等一系列执法装备,设置可实时音像记录的“询问调查室”,全方位满足日常执法需要。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常州还建立了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文物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通过执法信息公示机制与信用公示机制联动,对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震慑力大大加强;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文物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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