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的实施意见》。由市检察机关联合23家单位签订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在全国属首例。
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45件467人,其中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占比六成,值得全社会警惕。为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迈出维权第一步,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23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干预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
《意见》指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经常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依职能联合开展救助、帮扶、干预,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危困境遇。
据悉,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出台的新背景下,常州市出台这一《意见》,创新涵盖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不仅拓展了强制报告的范围,而且规定了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网络侵害等13种应该报告的情形,并明晰了各单位、组织强制报告及干预的具体职责、报告程序及干预措施等。
近年来,常州市多部门联动合作,积极探索新时代“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市检察院在全国创新打造亲职教育“常州样本”,制定常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市5万余名教师开展教师资格清查行动,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建立十项协作制度的意见》,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