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率调研组来我省,就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开展调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会见调研组一行。省政协主席黄莉新陪同调研。
在苏期间,调研组先后赴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琼花观社区、邗江区竹西街道邗源社区、仪征市龙河护理院和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社会儿童福利院、佑安医院、大数据中心、建邺区兴隆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与被救助对象、有关社会组织代表深入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赴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部分党外全国政协委员谈心谈话。汪永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江苏不断丰富的救助实践和积累起的宝贵经验,将为国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起到重要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需要切实把党的主张、实践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能够及时解除群众遭遇的现实困难,为困难群众提供合理安全的预期。要在救助制度统一、困难状态界定、各类救助政策衔接、救助方式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程序优化等方面深入研究,深化社会救助规律认识,为社会救助法的制定作出贡献。
娄勤俭向调研组介绍了去年以来我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以及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情况。他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各地在坚决守住稳定、安全、生态、廉政四条底线基础上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需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重要作用,我们要继续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作用,凝心聚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夯实基础。
黄莉新在座谈时表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社会救助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社会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要围绕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社会救助法制定实施中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务实协商,助力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政协智慧力量。
副省长惠建林代表省政府到会通报相关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黄树贤、吕忠梅、何力、曹小红参加调研。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省政协秘书长黄继鹏分别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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