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街道议政代表会及其制度吗?概括起来说,街道议政代表会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新实践,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一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4月15日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一行来到钟楼区五星街道,了解该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试点工作准备情况。
在全市试点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
街道由于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只有少量的县级市、区级及其以上人大代表,在民意反映渠道、监督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等方面存在不足和缺失。街道议政代表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召集,以人大代表为骨干,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组成的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可填补街道民意缺失的“短板”。
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去年12月24日,省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并出台《关于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常州市实际和换届年工作部署,指导部分辖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目前,常州市已有4个区的5个街道进行试点。其中,武进区是率先试点的。接着,新北区新桥街道、天宁区茶山街道、钟楼区五星街道也成为试点街道。
今年2月初,武进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南夏墅街道和潞城街道首批试点。根据计划,3-6月武进区组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推荐产生议政代表人选、酝酿起草相关制度;7月,召开街道首届一次议政代表会议,并结合试点经验,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8月,在全区全面推行议政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强调,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推进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有益实践,各试点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把党委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要始终践行群众路线,确保基层社区和一线代表参加议政代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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