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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财政为常住居民购买新一轮3年惠民险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21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常州市已完成新一轮3年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采购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计划对市区(包括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和经开区)306.12万人、109.87万户家庭房屋进行投保。因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家庭房屋主体受损,由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进行理赔。该保险项目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赔偿标准最高分别可达20万元和10万元,保险无免赔额或免赔率。
  从2013年起,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制度,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障”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 2017年升级为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此次采购的新一轮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再次升级。
  一是保障范围升级。保险责任范围在原有的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突发地陷,飞行物坠落,在公共道路上的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因雪灾造成的意外摔倒基础上,增加防贫兜底补助保障,紧急救援、善后处置费用补偿,施救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因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慰问补助等。
  二是保障对象升级。保障对象从常州市区(溧阳市除外)户籍人口扩展为常州市区(溧阳市除外)常住人口,包括户籍居民和在常州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非常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房屋保险保障对象从常州市区(溧阳市除外)户籍家庭户籍所在地自住房屋建筑物增为常州市区(溧阳市除外)内户籍家庭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每一户籍家庭保障1处房屋,若每户拥有多处房屋时,仅以本保险年度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房屋作为该年度该户籍家庭的保险标的。
  这项保险,居民个人无需承担任何保险费用,所有保险费将从市、区两级财政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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