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围墙透绿工程建成,向市民释放“绿色福利”。这是《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从今年3月1日实施后的首个围墙透绿工程。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2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应当实施通透式绿化。鼓励临街单位敞开庭院,实现绿地共享。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庭院开展绿化。
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地处晋陵中路,属于地铁1号线沿线绿化整治重点,也是晋陵中路唯一存在水泥实心围墙的单位。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市城管局多次与该院对接,并于7月1日启动实施围墙透绿项目工程。该工程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镂空围墙,围墙材质采用铝合金材料,在镂空围墙栏中增添传统古建筑元素,与院内粉墙黛瓦的仿古建筑协调一致、相映成趣,形成别样的围墙街景。
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除镂空围墙建设,这次更多是对围墙内外的绿化进行调整。为达到通透效果,按照道路行人的视角,对围墙外的绿化进行修疏补靓,修剪原有乔木,减少中层灌木,调整部分景观树的位置,使绿化错落有致、层次分明,视野更加开阔。同时,兼顾与晋陵中路沿线绿化的协调性,对周边花坛、侧石进行修补,对硬化的场地进行复绿,强化景观一体化,使道路绿化更靓丽。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积极鼓励、对接城市主干道两侧相关单位,提供街景沿线的设计思路与技术指导,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让城市街头透出新绿,亮出墙内风景,共享更多“绿色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