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锚定了未来5年我省城镇住房发展的蓝图。
我省城镇住房发展将重点实现四方面目标: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稳定,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百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5年,江苏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28%;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覆盖率达98%;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户数60万户;新增公租房保障户数50万户;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20万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人数500万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数5000个;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建住房比例达100%。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智慧技防小区建设、住房信息化平台建设六大重点工程。
《规划》要求,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促进住房市场供需长期平衡。完善人地挂钩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倾斜,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适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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