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常州按下“加速键”。1月2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主题,副市长徐华勤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之都建设有关情况。市工信局局长严德群解读《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
加快建设新能源之都,是常州坚守实业、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基因传承,也是将最好的“时与势”转化为最独特优势与最强大动能、推动城市能级跃升的战略自觉,更是开题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勇担“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重大责任的时代担当。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领域产业规模超万亿元,资本市场新能源常州板块市值超万亿元,能源生产布局持续优化,新能源渗透率显著提升;到2035年,产业规模在2025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发储送用”四大环节实现深层次、高浓度的融合发展,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渗透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基本形成以龙头项目为引领,技术体系、功能体系、应用体系为支撑的新能源生态系统,基本建成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
《实施意见》部署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创造发展新优势。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聚焦核心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建设,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固链”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二是强化发展竞争力。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解决行业基础研究关键共性问题;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企业创新成果应用;打造一支由战略科学家、领军型创新人才、青年科学家等组成的高端科技人才队伍。
三是打造发展新生态。建设本地配套供应链体系;筹建新能源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业高质量领先发展;在重点区域探索建设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持续推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以及工业绿色微网规模化应用;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规模,加快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
四是实现发展可持续。加快储能产业规模突破,科学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和氢能产业,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按照“产业规模可支撑、技术创新可策源、应用场景可示范、数实融合能引领”的原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之都十条”从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生态营造四个方面,制定出十条重磅政策。
在产业发展方面,加快项目的招引和建设,对新引进的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优化项目办理流程,强化龙头骨干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加快投入,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
在技术创新方面,对承担国家、省的项目给予地方配套和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以及在标准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支持国家级平台、诺奖获得者、院士、央企和知名高校院所等来常设立研发机构。对来常工作的青年人才,实施“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探索实施人才柔性认定机制。
在推广应用方面,择优支持围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打造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到2025年建设完成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业园区”、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服务业集聚区”、10个“新能源示范美丽乡村”;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对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在生态营造方面,开展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试验;从2023年起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帮助企业丰富融资途径,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引导社会资本向新能源产业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加快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