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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专题协商建立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问题
发布日期:2006-09-20 浏览次数:  字号:〖
 
    19日,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四十五次主席(扩大)会议,专题协商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问题。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提上重要工作议程,大力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据悉,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1997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40元提高到今年的280元,到今年6月底,我市为1149户双特困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为低保家庭学生实行了“二免一补”。为弱势群体代理民事和刑事辩护案件2000多件,免收代理费600多万元。对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63.8%。
  委员们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先后发言,进行协商。委员们建议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即时性救助与发展性救助的关系,“统”与“分”的关系,坚持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要创新机制体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保障体系,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副市长张力航到会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谈了下一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工作部署。
  市政协主席曹锦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人民政协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献计出力,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协助党委、政府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市政协副主席徐峻范、杨玉生、何祖大、宋诚宇、秦士嘉、朱晓敏、陆志奋、顾森贤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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