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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01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5日(星期六)、4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放假期间,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文件的整理归档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

三、离开办公室前,请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电源开关。

四、吸烟的同志,请将烟蒂熄灭在烟缸内。
五、做好室内卫生工作。

六、节日期间,值班的同志请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政协常州市委办公室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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