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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居民小区停车乱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0-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委员江莉倩反映: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快速上升,但同时也出现了住宅小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突出矛盾。一是地下停车库空置率高。由于没有强制性进入地下车库的规定,大量车辆挤占小区地面场地,停放在小区住宅楼旁、道路两侧,甚至停到了绿化带和活动场地上,侵占了小区居民的活动空间,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也有人因抢占停车位引发各种矛盾,影响了邻里关系;二是居民的行路安全受到威胁。一些小区内车辆无序进出,人车混行,尤其是老人、儿童无所适从,极易受到伤害;三是安全急救方面存在隐患。由于车辆停放不当堵塞了消防救援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和危急病人,消防和救护车辆无法及时到位,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建议:
        一、建议市房管局拟定关于住宅小区停车的有关规定,通过市法制办审核形成规范性文件,明确小区内行车和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要确保小区内行车有序和道路畅通、确保消防急救通道不被占用,使小区居民行车、停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议市物价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新建小区、老小区等不同情况,制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规范物业管理部门车辆停放收费行为。
        三、建立正常举报通道。对于小区汽车乱停乱放现象建立举报通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平台,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对小区内汽车乱停现象及时举报,市城管和公安等执法部门根据举报,实地查核,对于确属违章行为给予相关处罚。
        四、以我市举办十七届省运会为契机,市文明办、各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管理有方、规范停车的小区典型,曝光不服从物管、后果严重的乱停车行为。
        五、建议市规划局和市房管局对于新建住房的设计方案审批,尽量要求将小区内地面设计为人行通道,地下为车辆通道和停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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