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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0-08-30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反映:日前,我委部分委员在陆志奋副主席的带领下,对常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市新客运中心和西新桥人行天桥等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建设局代表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作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通过视察我们认为,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在设施总量和设施水平上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我们也发现,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不能适应社会的总体需求,诸如发展不平衡,城郊、乡镇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城市中心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人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意识还不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有建筑物无障碍改造工作进展不快,交通无障碍设施还比较薄弱;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使用、维护、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被损坏、侵占、挪用等等,亟待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形成人人关爱残疾人、老年人,爱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借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契机,倡导人文关怀,开展志愿者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投入,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公益事业、惠民工程的主要内容,纳入我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加以扶持,加快全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使所有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都能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3、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和任务,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宣传、建设、规划、民政、残联、老龄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以落实。
        4、建章立制,加强长效管理,完善检查措施,严格执行国家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建设的强制性要求,强化规划、设计和审批,纳入辖市、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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