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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  字号:〖
 

黄彩华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多年的基层政协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目前基层政协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政协在乡镇(街道)没有基层组织或延伸机构,这种组织体系上的不完整状况,使政协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往往找不到“抓手”,基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也缺少相应的载体,一些基层群众甚至是基层干部对人民政协还缺乏足够的了解,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政协作用的发挥和政协地位的提升。因此,本文就新时期如何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作几点思考。
  一、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必要性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政协工作必须顺应潮流、创新发展。把政协的工作触角由县(市、区)一级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对于进一步突显人民政协在地方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不断涌现,各方面的利益诉求需要用更加合理有序的方式表达。特别是我们处在沿海发达地区,各类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落户乡镇及各类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家、私营业主以及中高级知识分子遍布乡镇(街道),基层民主实践活动异常活跃,广大基层民众的政治、民主诉求日益强烈。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的新变化,顺应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大的新趋势,使人民政协团结的对象尽量涵盖到当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统战性和团结联合的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巩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各种因素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在我们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乡镇(街道)涉及到更多拆迁安置、失地农民保障方面的工作,社会成份也更加复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乡镇(街道)一级正在面临着的重大挑战。人民政协由社会各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与社会各界群众具有广泛的密切联系,这种广泛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政协在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中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也理应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工作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把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中共十七大报告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并要求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从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看,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实行的民主主要是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我国最重要的一种协商民主形式,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组织开展民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渠道,也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人民政协在基层探索组织建设,与基层民主建设相辅相成,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民众政治参与空间,畅通民众政治参与渠道,提高基层民主成效。
  四是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需要。人民政协发展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大规模的组织和工作延伸。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后,根据第一部政协章程,各省级政协组织全面设立起来,一些省会城市和其他统战对象较多的城市、县也相继成立了政协机构。改革开放后,根据1982年修改的政协章程和198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市)和市辖区设立政协问题的通知》,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的“县”和中心城市的“市辖区”普遍设立了政协组织。这就表明,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是一种历史发展趋势。同时,县(区)级政协与全国政协和省市政协相比具有特殊性,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有责任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百姓群众。推动县(区)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有利于人民政协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利于人民政协广开言路、广集民智,提高履职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人民政协拓展工作空间、延伸工作触角,永葆人民政协事业的生机和活力。
  二、各地政协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践
  在与各地政协的友好交往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有不少地方都在积极实践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我市周边地区,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比如无锡市早在2001年就在全市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协联系委员会,2006年市委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在乡镇(街道)成立政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苏州市2008年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96个乡镇(街道)建立政协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
浙江省嘉兴市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政协委员联络室创建工作,制定了《嘉兴市政协委员联络室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就创建政协委员联络室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基本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此外,扬州、宁波、湖州等城市及我市的部分地区,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实践显示,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政协组织,调动了基层政协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扩大了政协的社会影响,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效。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
  ——缺少刚性的政策支持。政协《章程》中对于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政协组织,并没有明文规定。乡镇(街道)一级政协组织目前还没有纳入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当中,这导致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设机构的设置无法突破,人员编制难以解决。
  ——缺少统一的操作规范。在探索实践之初,各地政协只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其事,这就形成了目前机构设置范围不一、名称五花八门、履职也不平衡的状况,虽然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有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要形成规范、普遍推广依然存在难度。
  ——缺少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领导重视程度、支持力度不一,效果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地方主要领导越重视,政协组织与党政组织紧密程度越高,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的联系就越密切,政协的作用发挥就越明显,取得的成效就越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少刚性的政策支持和统一的操作规范,往往不敢越雷池半步。
  三、关于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思考
  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是一个新生事物,从理论层面看,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实践层面看,发展趋势看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应当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密切关注和正确引导新生事物的发展,确保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一)凝聚共识加大推进力度。在实践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政协基层组织建设。乡镇(街道)一级政协基层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是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在基层的发展和具体化,从性质看,从属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从地位看,在上级政协的指导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为我国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从作用看,可以更好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为党委、政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形成广泛共识。同时要变共识为合力,进一步加大政协基层组织建设的推进力度,为乡镇(街道)一级政协组织的设立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使其显示出更强的生命力。
  (二)因地制宜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模式。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没有固定模式,一切要从实际出发,拓展政协在基层的发展空间。一是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建设模式。在当前不扩大机构行政编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政协工作联络机构,具体名称可以用政协工作委员会等;该机构作为县(市、区)政协的派出机构,与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同级别,主要负责一定区域范围的政协工作和委员联络等;范围依据各地乡镇(街道)规模大小、政协委员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划定;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二是基层政协组织要立足当地实际开展工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地区或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当地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辖区内政协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使政协工作与基层其他工作相辅相成,形成良性循环。三是要以实际工作成效来评价和衡量政协基层组织建设。看一看是否有利于促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能够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
  (三)科学界定政协基层组织职能。科学定位、明确职能,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政协基层组织是政协组织在基层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和组织载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充分考虑这些特性,对其职能作一明确,使其与其他乡镇(街道)政权形式有机结合,十分必要。总的工作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精神,在上级政协的指导和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完成上级政协交办事项。贯彻执行好县(市、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布置的各项任务。二是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列席所在地党委、政府班子会议,主动与工作区域范围内的乡镇(街道)联系,密切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特别是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基层社会组织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三是加强政协委员管理。做好与基层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工作,组织本工作区域范围内的政协委员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政协委员真情履职为民,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检查等活动,提出批评意见。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协基层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积极寻求根本制度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一是把政协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整体框架来把握。以加强政协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强化公民的协商民主意识,使协商民主的实践变得更为丰满。乡镇(街道)一级政协组织具备完整的政协职能,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这一政协组织和民主形式,按照中共十七大的要求,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根本性地解决政协基层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把政协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落实考核责任制,不断拓展政协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推进政协基层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基层组织的领导,听取政协工作汇报和研究政协工作,支持、配合政协履行职能,为基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乡镇(街道)一级政协组织积极履行职能,为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建言献策,推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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