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本人在政协会议期间递交《关于在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试行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后,社会反响热烈,群众来电来函不断,有询问、有建议;媒体和网上也有热议;我市有关部门也对提案给予了认真的答复,表示难度较大。时至今日,该话题社会关注度仍然比较高。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一、当时撰写该提案的原因: 受节前慰问民主党派有关老领导和老同志时的强烈建议启发。 二、当时思考的主要背景: 我市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些老年居民大都居住在较老的不带电梯的多层建筑,这些小区社区成熟,生活方便,但对居住在4楼以上的老年人来说,每天上下爬楼梯已经成为他们的苦恼和挑战。为此,广州、北京、杭州等地,最近已经出台了老楼加装电梯的相关管理办法,一些城市在政府支持下,已经开始在具备相应条件小区的多层住宅试行安装电梯,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并成为当地应对社会老龄化的亮点惠民工程,我市不少小区的居民也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着强烈的呼声。 三、主要建议概述: 1.何为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小区环境、建筑质量符合规划许可;所在小区物管和业主委员会认可,所在单元居民认可程度达标;受益居民愿意承担费用;有符合电梯养护需要的物业管理等。 2.试点先行。先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开展试点,以取得经验。可以考虑在物管和配套设施较好的成熟小区(如我市的万福花园、怡康花园和铭巷家园内的多层住宅),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统筹协调,合理设计,在多层建筑楼房单元楼梯口旁的适当位置,安装外挂式电梯(就像很多大厦的观光电梯那种),此类电梯占地积小(内部空间的大小一般为1.4米长、1.1米宽),不会挡到一楼住户的窗户。 3.规范行事。多层住宅加建电梯,要满足相关的规划;加建电梯项目的改造图纸应由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电梯采购、安装、使用、维保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完成,等等。 4.资金来源。政府承担少量引导资金,受益户应出安装费用大头(按楼层高低分摊,一楼不分摊),电梯运行费用由收益户分担(按楼层高低分摊,一楼不分摊),受益户可以启用住房公积金。 5.政府职责。我市有关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并制定出台相关的《试点意见》,制定好“游戏规则”。例如,在《试点意见》中,可以吸取在小区中利用绿地改造建设汽车停车位的经验,某栋楼某单元加装电梯需获得三分之二或80%以上业主同意。 6.不搞普惠。只搞试点,不搞普惠,更不搞一刀切(绝不能等同于前两年我市安装防盗门和楼道灯工程的惠民工程!)。开始试点时,因为制约条件多,困难多,成功实施的肯定是少数——要条件成熟一个(单元),实施一个,慢慢来,探索典型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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