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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配备喜中有忧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健全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基本都配备了专职的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主要源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履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具有强烈的对师生生命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工作使命感。
        但以较高的工作标准衡量,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照,尚存在一些隐患,需引起有关方面的进一步关注。
        一、一些农村学校专职保安配备不足。在金坛、溧阳的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仅配备1名专职保安。《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应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应聘用3名专职保安人员;在校师生员工数超过1500人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聘用专职保安人员。
        二、许多辖区的保安聘用经费未完全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致使中小学和幼儿园保安工作基础不实。
        三、专职保安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在个别地区和学校,存在着保安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较大、流动性高的现象。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迅速配齐配足专职保安。
        2.保安聘用经费全额纳入两级财政保障体系。
        3.严格保安聘用条件和程度,并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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