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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卫体委:关于科学实施我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建议案
发布日期:2014-01-02 浏览次数:  字号:〖
 
  多年来,我市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教育现代化旗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积极实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外来人口大量涌入,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科学规划并实施好中小学布局调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经过深入调研,现将我市教育基本情况以及加快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学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优化教育服务供给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坚实保障,也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科学的规划布局,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之举。
(一)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坚实
  回顾“九五”以来,我市围绕教育现代化乡镇和现代化学校的创建,将中小学布局调整纳入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进程,通过撤并、新建、调整,使全市79个乡镇均通过了省教育基本现代化验收,初步形成了“高中在城镇,初中、中心小学在集镇,定点校在中心村”的基本布局。进入“十二五”以来,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按照“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标准化、均衡化发展”思路,以“中心城区优质资源、热点学校向新城区、周边乡镇辐射迁移,形成城乡联合的教育集团”为主题,编制了《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2-2020)》。这个规划体现了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了我市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实际,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二)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成效明显
  经过“九五”以来的几轮教育布局调整,2012年底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步较快,被省政府列为苏锡常示范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313所学校,其中优质校数263所,占比84.03%。全市在校生34.35万人,其中在优质校就读学生有29.96万人,占比87.22%。2012年底,常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13.59万人,公办学校吸纳了12.08万人,比例高达88.91%,其中初中达100%,小学达85.73%。“十五”以来,组织实施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21所,占2012年底学校总数的35%,增加用地面积3499770平方米(合5255亩),校(园)舍建筑面积3786825平方米。省常中、市三中的原址整体改造,北郊高中、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异地新建,我市正在朝着主动适应城市半径扩张带来的各类教育需求的目标前行。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得到了老百姓的关注和认可,2012年度教育在全市行业满意度测评中名列第二。
(三)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面临挑战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面对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的新情况,教育原有布局正面临着诸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1、相对于城市人口形势变化的滞后。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常州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比例为1.7:1。庞大的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给提供均等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2013年常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新生的统计情况显示:公办学校一年级已吸纳符合入学“四项条件”人数为13254人,吸纳不符合入学“四项条件”的有3426人,尚待安置1612人,仅武进区简易学校安置人数达2586人。这些情况容易引发常州新市民群体的不稳定,对建设和谐文明的常州是一个潜在的不利因素。
  2、相对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滞后。由于市区两级分灶财政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区域对教育布局规划的落实步伐不一。有的教育布局规划总量不足、实施刚性不够、随意变更严重;有的教育资源配置中土地、资金投入有很大缺口;有的因人事更迭带来教育规划的不能连贯持续实施。例如五中因城市道路扩建而必须易地新建、田家炳高中搬迁至原刘国钧高职校等项目已经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但却迟迟未能按时实施,都与协调难有很大关系,从某种程度来说,教育等城市功能的配套问题也制约了有关区域城市化的进程。
  3、相对于人民群众追求优质教育的滞后。常州的优质学校比例很高,家门口的学校也都很有质量。随着城区组团式发展的城市形态改变的新趋势,原有城市版图上的市郊以及中心镇区的居住集中区如何也能就近享受到基本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课题。近年来,局前街小学、实验小学、觅渡桥小学以及外国语学校、正衡中学、二十四中等,由于占地面积小,所能容纳学生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需求,每年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尽管市教育部门通过实施热点高中的招生名额按比例平均分配至各初中校,通过集团办学、教师轮岗等方式来努力缓解择校热,但这些矛盾依然存在。市教育部门正在探索教育集团化办学,伴随城市扩展的高中外迁,城乡一体办学等破解之策能否实现,已十分迫切地摆在了各级政府面前。
  4、相对于周边城市教育快速发展的滞后。目前我市中小学建设模式一般是住宅开发项目由开发商区内配套建设,其它由教育部门实施建设。这种方式存在教育用地征收拆迁困难、建设资金融资困难等问题。我们在考察无锡、南通时,了解到他们的中小学建设采取政府代建模式,即主城区对中小学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用地采取由政府征收后无偿划拨方式。规划建设的新校区,由当地政府负责征收,征收后将空地交给政府代建中心,政府代建中心把学校建好后交教育部门使用,即所谓的“交钥匙工程”。这就大大减少了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建设方面的精力与困难,在今后几年教育建设密集的阶段,常州也可以试行这种方式。
  5、相对于常州教育在全省领先地位的滞后。我市教育质量较高,多年来始终保持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2013年高考本科达线率在多年持续高位的情况下再增6个百分点,达62%,一本上线人数超二本,总人数超南京,令常州人感到自豪,成为幸福常州的主要元素之一。常州教育领先首先应该是硬件建设的领先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先。这些都必须依靠学校科学的布局规划作为前置条件,而事实上我市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要求比,与周边先进地区比,我市教育的硬件建设都明显滞后。对照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市区的许多老校、名校在学校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绿化面积、生均运动场地等方面都严重不达标。以四星高中(36班)为例,要求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目前市区7所高中均为四星级,但校园面积达标的只有省中、一中和北郊高中。同时,教育信息化发展迅猛,大数据时代来临,云课堂涌现,这些正日益深刻改变着未来教育的基本形态和教育教学方式。我们与周边城市教育方面有关现代化、信息化等差距已经开始显现,我们应当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重视新一轮布局建设的科学规划,并付诸于实实在在的行动。
二、几点建议
  中小学科学布局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调研,从现在起至2020年,常州市区新建或原址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共计327所。虽市及各区均已有布局调整方案,但所涉资金、土地等缺口很大,困难很多。为此,我们建议:我市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应当紧紧抓住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历史性机遇,在城市规划总体框架中寻找坐标,综合经济、文化、人口、环境、历史沿革、社会需求等因素,遵循教育规律,努力创造适宜城市发展和现代教育理念下可持续发展的学校环境。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要以政府名义颁发,作为刚性要求执行。要坚持现实与未来,实际与可能的结合,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以实现布局合理,发展均衡,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优化资源配置,使教育布局科学合理
  教育现代化是城市现代化的关键和前提,站在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高度,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使教育资源分布合理,使用更有效,群众更满意,应当成为新一轮教育布局调整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要形成与城市化进程及人口变化趋势相适应的教育框架和学校布点,各区域、乡镇(街道)各级教育学位充足、优质教育资源大致相当,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均达省现代化学校标准。田家炳、三中、五中等高中,拟分别迁出老城区,实现高中布局框架全面拉开,达到每个区至少拥有一所省四星高中目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全面达到就近入学标准,由知名学校牵头组建的教育集团覆盖各学区,入园难、择校热得到全面缓解。
(二)加大投入力度,有专项教育资金安排
  一是加大财政的投入。要按照《教育法》教育经费“三增长一优先”的原则,安排用于实施布局规划的专项经费,切实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教育”的已有政策。根据调研,全市每年教育税费扣除还贷资金外,实际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建设需要。因此,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每年必须分别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教育部门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撤并学校的各类资产置换收益应全额返还教育,全部用于中小学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建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教育配套设施。教育配套建设资金应列入土地拍卖成本,或纳入城市建设综合规费,相应提高综合规费标准,并及时划拨用于新建教育设施建设项目。
  二是减免有关建设规费。教育布局调整项目应当享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各项减免政策。各级政府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做到应免则免,能减则减。
  三是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办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同时也要拓宽多元筹集教育资金的思路。如借助市内其他融资平台,统筹运作教育可置换资产;如研究慈善捐赠教育之策,欢迎鼓励有识之士支持教育,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投资教育。
(三)落实教育优先,让用地政策实施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学校建设用地指标》等规定,教育用地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在国有土地上建设,土地应当由政府无偿划拨;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征地、拆迁政策要参照城市重点工程要求执行。教育规划用地要严格政府统筹,未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禁规避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任务。教育系统内部可置换土地原则上用于教育用途,政府在置换、拍卖等市场运作中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
  在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新建及原地改扩建学校,其所需土地指标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由各级政府列入当年新增用地计划予以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由辖市区政府土地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无偿划拨教育部门用于建设。教育部门根据每年布局调整项目推进情况,向市区国土、建设部门提出年度用地计划,由国土和建设部门按规定落实土地指标和征收。
(四)形成协作合力,建必要的联动保障机制
  科学的中小学布局规划,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预判城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未来人口变化、城市规划建设等多种因素,需要政府来加大统筹力度。为此,建议各级各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
  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以及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定学校选址和用地范围)并严格执行;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及时做好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调整,确保专项规划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又要满足专项规划的功能要求;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配置的用地规模及建设规模。
  国土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按规划实施时序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的供给;在土地出让条件和要求中明确所涉及的教育用地必须以净地方式提供给教育部门用于建设。对调整后的教育闲置用地进行收储、置换和出让,其收益全部用于教育设施建设。
 发改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对教育布局规划的实施进行立项审批并加以监督;对所有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土地安排计划建议。
  建设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适度超前实施新建教育设施周边路网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督促住宅开发企业实施好配建中小学的建设并及时组织验收。
建设、人防等相关部门对教育设施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规费予以减免。
  财政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对教育布局规划的执行提供必要的财政性资金保障。
  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教育布局规划意见,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常州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根据审定的教育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中小学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建设资金的筹措。
    各级政府:根据教育专项规划及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精神,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土地征收、划拨和校舍建设,以及资金的筹措;督促下一级政府对教育专项规划的执行以及对项目用地的供给、资金的保障等。
(五)注重导向作用,采用刚性的评价考核措施
  城市规划需要教育板块,各类新城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教育都要作为优先配套的城市功能,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新建居住区要预留可控制教育用地,保障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教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成效,应当成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刚性考核指标。用考核来加强责任意识,用问责制来为教育规划的实施保驾,用刚性考核来落实绩效。
  教育是百年大计,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各级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密切配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使常州的中小学教育达到“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日趋公平,学生健康快乐,人民满意放心”的目标,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教育支撑。
  以上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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