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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加强沟通服务 规范办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市教育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4件,其中主办件23件、协办件11件。内容涉及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德育教育、教育布局、特殊教育等内容,这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热点问题的关注与关心。市教育局积极贯彻上级部门“交办、调研、答复、跟踪、总结”要求,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强服务,努力沟通,顺利完成了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二、主要举措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领导一贯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每年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召开后,我局能立即着手将收到的建议、提案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并在局办公会议上汇报相关情况。局主要领导对每件提案都认真研读,并在局长碰头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强调建议提案办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办好建议提案,不仅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更是对教育工作和人民群众负责,同时更是对自身工作的一种反思与再思行动,要求各部门、处室认真研读建议提案,加强沟通,规范办理,扎实完成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认真梳理建议提案,召开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会议,提出拟办主导意见,明确承办责任。各承办处室均能按照市政府和教育局交办会议要求,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分管,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热点难点以及在办理中遇到问题的建议提案,有关局领导及时参与协调,沟通联系,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重视加强部门、处室之间协调,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是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在总结多年办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办理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由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协调会议,强调办理工作规程,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梳理办理工作具体思路,分析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商议难度较大提案的办理方法。二是联系沟通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主动与代表、委员们沟通,做到互动办理。三是现场办理制度。各处室办理工作中,以现场调研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办理方案。四是专题办理制度。对相同内容的建议提案一并研究,统筹考虑,并进行集中回答,作为职能处室的办公室,全面负责协调和督查工作。凡涉及2个或者2个以上处室的建议提案,均由办公室协调联合办理。在承接具体办理工作的各处室达成一致共识的前提下,只要建议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受条件限制而一时不能解决的,制订详细的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在目前条件下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重视信息反馈。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局坚持“抓好两头,争取主动,体现实效”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的动态管理。一是提前介入,在建议提案提出前开展沟通工作。每年在市人代会、政协会议召开前,我局都要召集教育系统代表、委员开会,实地考察和通报教育情况,听取他们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包括对以往提案处理的意见,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使一些问题在会议前就得到了较好解决。同时,也让代表委员了解教育全局情况,为代表、委员在人代会、政协会议期间能站在全局高度提出一些更有深度、更高水平的建议提案创造条件。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局也随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情况、征询意见,从而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二是及时行动,在建议提案办结后征求反馈意见。我局结合行风建设等工作,不定期邀请有关代表和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教育事业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在进一步交流中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结工作。
  三、努力方向
  目前,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主要是有些建议、提案涉及的具体实际是体制遗留或是财政投入不足所造成,如学前教育、教师编制投入;有些是目前法律尚不健全,造成审批主体和各部门管理权限不够明确,如当前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的规范管理等等。
  每年建议、提案办理虽然能够顺利完成,但与代表委员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以建议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职能,继续把建设法制机关、责任机关、服务机关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在保证办结率和满意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结效率,不断改进办理方式方法,提高办理质量,把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让常州教育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贡献。(供稿: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编辑: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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