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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规范提案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人代会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要求,在全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督查,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连续多年实现办理答复100%满意率。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要求,迅速交办。我局在市交办会议并政府网上交办工作结束后,迅速组织、落实和推进办理工作,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办公室要做到快速交办、跟踪督查、抓紧推进,争取办理工作圆满完成;承办处室要切实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创新办理工作思路,改进办理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联系沟通工作,做好“三见面”。二是要认真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凡是合理的,都应积极采纳,并在工作中加以认真落实,真正把办理工作从“答复型”转化为“落实型”。三是要努力做到“三到位”:认识到位,要把办理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责任到位,要切实做到“板子打到个人身上”。程序到位,要做到多沟通、多联系、多想、多跑。四是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即在答复上下功夫,答复要全面、具体、诚恳;在联络上下功夫,要采取走访、回访、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视察、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在文字上下功夫,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简意赅;在宣传上下功夫,要将办理工作与宣传财政政策和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相结合。确保实现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办理工作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提案督办把关,层层分解,明确职能处室及责任人,限期办结完成。并将办理工作作为全局督查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局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督查考核。
  二、规范办理程序,建立科学的办理机制
  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办理程序,从提案的拟办、分发、答复、见面、审核到发文等各个环节,都要求按规定程序严格办理。
  一是建立严格的登记分办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要求办理的所有提案,都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办公室对收到的提案全面进行登记,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拟办主会办处室,再将案由分配分发交办到处室,并与各处室签订办理责任表,明确职责、责任人和办结时间。由于实行了严格的登记和交办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提案办理工作件件有落实。
  二是建立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规定办理答复时限要求,要求处室收到交办提案后,应在一周内将每一件提案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手中。同时,要求各牵头处室会同会办处室快速办理,落实“三见面”制度,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前,将提案办理结果及时报送至办公室。由于程序规范,时限明确,各处室办理工作认真及时,较好地保障了全局办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为做到提案办理工作快捷、有序开展,我局对每一件提案办理都建立了联系人制度。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负责全局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联系、协调工作,各处室也都明确了提案办理工作经办人,办理过程中,主办处室能主动与会办处室做好联系协调工作,会办处室也能及时与主办处室做好对接会商工作,由于联系渠道畅通,保证了办理工作高效开展。
  四是建立办理工作规程,对提案的交办、会办、催办、答复、跟踪办理、考核等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正式答复要经历“五次把关”,即承办人员拟稿关、科室负责人审稿关、办公室文字审核关、分管局长审批关和局长签发关。最后,由办公室按照的统一答复格式,寄送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各位提案委员。
  五是建立办理工作信息网络系统。根据政府网上办理提案要求,我局利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设置了建议(提案)办理模块,实行网上办理,形成网络办理系统,建立起了一个上下贯通、协调联系、运转顺畅的交办、承办、督办工作网络。通过信息化手段,办公室实时监控办理责任人,及时催办承办处室,全程跟踪办理进度,从而使办理工作节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三、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督查协调,确保办理质量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见面。坚持开门办案,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保证见面率达到100%,做到“办理前与代表委员见面,办理中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办理后做好跟踪反馈”,有效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办理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和富有成效。二是抓督查。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是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局采取了定期督查、随机督查和专项督查并举方式。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对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提出要求,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随机对落实情况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提案办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重要提案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项督查,确保重点提案有力推进。办公室作为扎口部门,自始至终参与办理工作全过程,既抓办理进度又抓办理质量,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办理工作有一定难度的提案,积极做好各方联络、沟通、协调、落实工作,遇到问题和困难,主动向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联系汇报,争取指导和帮助,认真负责地做好协调督查工作。三是抓质量。我局始终把委员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效果的标准,为加强提案办理的有效性,保证提案办理质量,我局对提案办理意见采用先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待委员表示满意后,再反复推敲文字致函答复,确保委员满意。同时坚持把答复结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举措,形成长效机制。
  此外,我局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还十分重视处理好“四个关系”,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处理好财政业务工作与提案承办工作的关系,不把承办提案当作额外工作负担,而是作为履行财政职能的有效途径;二是处理好处室间协调配合的关系,各处室搞好协作,不相互推诿;三是处理好办理效率与质量的关系,办理中既做到按时完成,又注重质量;四是处理好重点提案与一般提案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对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重点提案,由一把手亲自督办,对一般提案也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真正使委员满意。
  四、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办理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对照:一是将书面答复意见与委员所提建议进行对照;看所办理答复的问题与委员反映的问题是否有出入,避免答非所问;二是将委员所提建议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符合规定能办的一定要办,不符合规定的耐心作出解释;三是将委员所提建议与客观条件相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条件成熟的一定要办,条件尚不成熟的列入计划,分期实施。
  对委员提出的提案,我局认真分析,分类研究,采取研究与调查相结合、书面答复与面议走访相结合、办理答复与督促落实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在解决问题上多下功夫、多想办法,务求取得实效。虽然实际需要和财力保障可能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但本着多办实事的宗旨,我局努力寻找需要和可能的平衡点,解决一些可能解决的问题,争取能办的立即办,有困难的逐步办。
  对于有可能解决的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力争提出可行性政策建议,作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重点。如:去年政协第18号、第157号、第242号、第277号共4个提案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建议,建议切合了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贯彻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精神,也是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新领域,是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的工作,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与财政改革创新达到了同频共振、群策群力之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因此,去年我局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推动了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全面启航。今年,委员们又提交了4个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提案,对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有的我局已经办成,有的正在加快推进,有的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深入推进。目前,我局正在加紧办理答复中。
  对于因受财力限制,职能范围内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去年第257号提案《关于市、辖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少数民族农业项目扶持资金的建议》,我局并不是一推了事,仍尽可能想办法帮助寻求解决途径。
  对于所提问题与现行政策规定相悖,无法采纳解决的问题,如关于减免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建议,由于资金筹集主要用于重大城建项目建设,减免或调整筹资决定将严重影响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且违反了相关文件精神,办理中我局及时与委员沟通解释,征得了委员的理解。
  2012-2013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95件,其中:政协提案50件;承办的26件主办件中,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2014年,我局又承办了38件建议提案,其中:政协提案23件,通过前期两个多月的办理,目前办理工作即将完成。
  回顾近两年办理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离委员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局将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积极查摆办理工作不足,加强与市政协沟通联系,虚心接受政协领导的指导和监督,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积极做好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好答复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以诚恳的态度、踏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向政协委员们交上满意的答卷。(供稿: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编辑: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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