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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法委:关于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4-08-07 浏览次数:  字号:〖
 
    社区是群众生活的共同家园,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是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举措。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减轻社区繁重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课题要求,在市政协邹宏国主席的指示和赵忠齐副主席的带领下,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牵头市民政局成立课题组,会同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人社局、人口计生委、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围绕如何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进行了深入调研,分别召开市级职能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个层次负责人座谈会,全面分析我市社区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积极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着力加快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切实强化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和谐发展,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政策形式解决相关问题。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试行意见》、《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二是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创新。推行“政社互动”试点,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组织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进社区事务准入制,积极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全面建立“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及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三是社区服务能力有效增强。以“为民、便民、惠民、利民”为目标,完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驻地单位优势,开展共驻共建,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利民服务圈、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15分钟应急救助服务圈,为居民创造生活方便、就医快捷、邻里互助的宜居环境。四是社会组织培育全面启动。市、辖市(区)、街道(镇)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6337个,扶持公益创投项目100个,“瑞文心理工作室”、“尤辉科技服务站”等一批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五是社区经费保障有所改善。出台《关于核定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居委会经费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城市社工待遇和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目前全市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达人均5.5万元,社区工作经费每千户3万元。
    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市社区建设呈现出喜人发展态势。“12349”便民服务平台、“义工时间服务记录试点”被列入全国试点。智慧社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覆盖全市859个城乡社区,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重大信息化示范工程。钟楼区等5家单位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天宁区被命名为全国社区管理服务实验区。
    二、目前我市社区(村)负担重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虽然我市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不顺、专业服务水平不高、社区自治能力不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社区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特别是社区承担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不堪负重,基层社区干部群众对此反映最为强烈,突出表现在“六多”。
    (一)各级行政部门下派任务多。社区承担的行政性、事务性工作有30多类160多项。社区是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社区已经成为市各级部门基层事务的主要承办者。一些尚无物业管理的老小区,社区担负着大量的物业维护和管理任务。另外,社区还要承担拆迁、维稳、征兵、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突击任务,2013年社区居委会填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多达28类176份。
    (二)各类创建、指标多。市各部门下达给社区的创建任务达32项,还有省级、区级下达到社区的各类创建任务,社区忙于搞创建、争荣誉、拿奖牌,客观上挤占了为居民服务的时间。一些部门对社区工作提出硬性指标要求,如社区(村)圆桌会议的次数、纠纷调解的数量、孕前检查数量、再就业培训人数、信息撰写报送数量、社区天天乐演出场次等,很多指标超出社区业务范围和经费承受能力。
    (三)考评、会议、台账多。许多部门的工作,主要靠会议布置、检查推动,检查考评就是听汇报、查台账。经统计,社区平均一年接受各级检查考评26次、起草各类总结汇报61份、参加各类会议146次,编制社区基础台账36类221本,专项检查台账10类51本。社区干部近三分之二的精力用于参会、迎检和做台账,还要经常加班。
    (四)机构、牌子多。目前我市共有41个部门的工作进社区(村)。许多工作都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组织机构、要挂牌子,并列入检查考核内容。社区最多的有各类组织机构32个、挂牌14块。
    (五)信息系统多。许多部门建立信息系统并延伸到社区,设立专线专网。目前有10个部门的12套信息系统进入社区,每天要进行数据录入更新,而且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无法共享。重复建设、重复录入、重复采集,造成人员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六)证明盖章多。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盈利性组织在业务审批中要求社区出具各种盖章证明,很多超出社区业务范围和法律责任范畴。盖章乱象损害了社区与居民关系,给社区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社区干部和居民均反映强烈。(以上详细内容见附件)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社会建设相对滞后。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会问题社会化,公共服务社区化;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重心下移,许多行政事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再一方面,城市化步伐加快,大量农民、新市民成为城市居民,社区规模明显扩大、社区公共服务和行政事务大量增加。与此同时,社会建设却明显滞后,社会化管理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在工作措施上,一些部门为了创新工作、强化管理、打造特色,把工作进社区作为重要抓手,甚至把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业务工作交由社区办理,自己相对轻松些,却加重了社区负担,又达不到工作效果。
    (二)政社权责不够清晰。社区居委会职责不够清晰,协助政府工作缺乏明确的界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等方面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进入社区的工作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1990年施行的《社区居委会组织法》规定较为宽泛,有些基层政府和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存在模糊认识,把社区居委会视作政府的“派出机构”,把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变成了“领导”,把社区居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协助”变成了“承办”,向社区居委会下派工作任务“无商量”。有些街道办事处把许多应由街道承办的工作向社区转移,把区对街道的考核办法移植到街道对社区的考核上来。
    (三)社会组织发展不快。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虽然已开局起步,但总体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专业社会组织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服务范围局限、功能不健全,不能提供充分的社会化服务,难以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要。社区指导居民建立的一些社区社会组织,同样种类单一、规模不大、架构松散。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经费资助力度不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公益创投还处于起步阶段。应该说,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与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要求仍然差距较大。
    (四)保障力度有待加大。目前在社区投入上还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社区工作经费,我市社区工作经费按户籍人口3万元/千户,而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则均在4—5万元/千户,且以常住人口数计算。社区工作量大,而人手缺、经费少,很难及时完成好各项任务。一些部门事项进社区,没有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认为这是社区应该做的,不存在提供经费保障问题,即便下拨资金也多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很多社区事实上并不能拿到经费补贴。这种做法客观上挤占了有限的社区工作经费,影响了社区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快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新形势下增强基层民主自治活力、提升社区服务群众效能,是提高我市居民幸福指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阎立书记多次亲临社区调研视察;费高云市长也在基层调研后于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提出:“要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因此,加快工作作风转变,加快社区工作转型,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建议:
    (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边查边改。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根本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针对社区(村)的创建评比和工作台账过多过滥、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等实际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做好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以此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推进,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为检验。各职能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进行梳理,列出减负清单上报,并由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加快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要加快推进社区(村)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会组织“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全面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工作站为主体、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社会组织为辅助的互联、互动、互补的工作格局。各辖市、区要加快建立“政社互动”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组织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委托自治组织事务的项目内容、业务指导、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进一步厘清行政事务、政府委托事务与社区自治事务的职责边界,真正解决社区(村)事务“哪些该做”、“由谁来做”、“经费谁出”、“谁来监管”等问题,不断提升社区(村)自治水平。
    (三)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切实减轻社区(村)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压缩进入社区(村)的各种会议、台账、材料、报表,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严格准入制度,反对自立门户、各自为战、条线林立。对确需保留和新进入社区的事项由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后予以准入,准入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依法应当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基层政府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委托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全面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切实强化督查工作,在社区实行准入制后,组织相关人员定期督查各部门进社区的工作内容和减负情况,并形成报告,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予以通报。
    (四)有效整合社区综合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常州智慧社区(村)平台,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完善提升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推进社区信息服务与政务无缝对接,实现信息数据统一采集、资源各方共享,切实提升社区公共信息化服务效率和水平。在社区大力推行能够反映社区各项工作情况、具有电子台账功能的社区工作系统,对社区的各类创建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均采用电子工作台账,除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硬性规定必须制作之外,原则上不再制作社区纸质台账。
    (五)大力培育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市、辖市(区)、街(镇)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制定出台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相关规定、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等方式,全面推动社区慈善超市、道德银行、志愿服务队、环保协会、邻里互助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引导社会中介组织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承接政府职能。建立财政资金和福彩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扩大公益创投资金规模,将政府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转化为购买、补贴、奖励等多种形式,以服务外包、项目管理等方式委托社区承担,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
    (六)抓紧优化社区工作考核办法。根据社区居委会的性质、任务、职责设置考核内容,提高居民自治工作的权重比例,对社区(村)各类考核评比一律纳入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统一考核,取消台账、挂牌、奖牌等评估指标。推行双向考核评价,建议由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检查,加强对社区工作准入实施情况的监督评议,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度以区为单位,按照“民七政三”原则,即居民群众满意度占70%分值,政府工作占30%分值,对社区(村)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切实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能进能出的选拔、录用、激励制度,逐步建立以德才兼备和社区居民评估为主要标准的用人机制。建议有计划地选聘优秀大学生、复转军人充实到基层社区工作,选派区、街道干部到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任职,不断拓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来源渠道。按照网格化“一岗多能、一岗多责”管理要求,建立培训、轮训制度,强化社区干部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升社区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增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和激励机制,搭建社区志愿者与其他组织的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联动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供稿: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编辑: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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