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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民主协商对策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民盟常州市委万俊反映: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城镇化将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但随着城镇化的进行,会越来越多地触及到当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解决不当,极有可能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
  转型期的中国需要协商民主所产生的沟通能力来调和、补充、牵制。协商民主机制是解决社会突发事件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鼓励发展民主协商制度,可以形成另一种新的社会行为方式:通过民主协商来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通过闹事来解决社会问题。民主协商有助于社会的和谐,有助于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为此建议:
  一、地方基层组织在农村民主建设中要勇于担当
  基层民主是一场自我加压、自我革命,需要基层组织勇于担当。基层组织应走出办公室、走进百姓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倾听群众意见,真实反映群众意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着力研究和探索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新路径。
  二、积极引导民众有序参与协商民主
  要采取各种形式提高群众的公民意识,引导他们学会参与政治,通过合法的渠道、合法的程序进行政治参与。民主不仅需要热情,而且需要程序和规则,要加大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力度,增强他们对开展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则办事,理性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尤其是要重视新生代农民的培养教育,引导他们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树立有序参与协商民主的意识,防止外部势力乘机煽动拉拢,将他们置于党和政府的对立面。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必须重视民主制度的设计。一套不合理的协商制度,不仅影响协商的过程和结果,也会影响参与者对协商民主制度的信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制度设计的细节决定了协商民主的可操作性和质量。所以,要保证参与协商的民众都有权利与机会,参与到涉及自身利益的协商活动,提出他们的观点,并与其他观点相异者进行平等的对话与辩论,必要时自觉自愿地调整自己的偏好,修改自己的观点,以致最后心悦诚服地接受协商结果。
  四、高度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和大众传媒
  信息网络技术和大众传媒的发展,将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协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信息的对称性。而现代信息传输网络的繁荣发展,可以使政府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构建起双向、多层、畅通的信息传输路径,为政策信息的传递、交流和沟通提供便捷、迅速的通道。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和大众传媒力量的发挥,主动借助网络和传媒对基层协商民主过程进行公正、公开、透明、全方位的跟踪反馈,借助媒体力量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正能量,扩大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和发展的影响力,有效防止外来势力插手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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