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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关于加强我市新商标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委员陈凯反映:商标法是我国颁布的首个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笔者向7家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询问,均称未得到商标管理部门的宣传或培训。在商标领域,许多典型案例,尚未退热,如“IPAD“商
  标案、“王老吉”商标案、“男人的衣柜”商标案、乃至目前尚在异议处理程序中的“腾讯微信”商标案等等。商标显然已成为新经济时代最重要的武器之一。我市中国驰名商标数已经跃居全省首位,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新商标法的宣传贯彻上,广大工商企业并未受到任何专业指导,值得忧虑。为此,建议:
  1.建立新商标法宣贯机制。各级商标主管部门(工商局)应针对本辖区商标注册、使用等实际,制定合适的新商标法宣传、培训、研讨方案。并建立重点对象宣贯名册,逐一进行专项巡检和指导。
  2.专业解读新商标法。新商标法修订幅度与深度是历次修订之最,对新商标法实施的重点、难点应予以专业解读。如诚实信用原则如何理解,声音如何注册商标,一标多类、各类商标注册流程、时限、时效等。
  3.引导商标专业机构提升服务。新商标法的实施离不开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政府应引导商标服务机构向重点工商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4.指导企业用好新商标法。指导企业充分利用新商标法赋予的权利,收集、固化证据,用新商标法武器打赢商标保卫战,如老法中不容易解决的恶意抢注、恶意利用异议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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